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工作已启动。请通知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已参会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仔细阅读《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规定》(附件1),下载填写《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须提供参会证明及会务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原始单据(发票抬头须为“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其中,参会证明包括:
1.会议邀请函复印件;
2.会议论文集目录页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
3.会议印发的日程安排上印有发言人姓名及发言题目、发言时间的所在页。
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11日(周五)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各单位汇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于2019年10月16日(周三)前将附件3《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申请资助情况统计表》(“联行号”一栏请查询附件4《联行号信息》填写)、附件2《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申请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培养办。
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将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网上公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者将于11月获得资助。
说明: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报销的会议费用的总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报销的会议费用的总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为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只奖励由全国或国际的一、二级学会主办的会议。
3.尚未参加的会议不可申请资助,可按要求保留原始单据及证明材料,于2020年3月申请。
4.可报销的费用包括:会务费、住宿费、火车票(硬座、硬卧、动车二等座)、机票(经济舱)、市内交通费(出租车票等,总额不超过80元/天)。去回程须在北京和会议召开城市往返,在其它城市往返的,须附书面说明;可直达的,须为往返直达票,不得在其他城市中转(如未直达,须附书面说明),不可直达的另议。
5.上述票据单张数额超过1000元的,需提供支付记录。
6.发票单张数额超过1000元或提供的发票为电子发票的,须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真伪,并打印查询结果,附在发票后一并提交。
7.参加国外会议的,须在外文单据上,翻译并填写主要信息,如姓名、参会时间、参会地点、费用类型(会务费?住宿费?)、费用金额等。此外,须登录中国银行官网(网址为http://www.boc.cn/sourcedb/whpj/)查询并打印缴费当天汇率(现钞买入价),按此汇率将外币折合为人民币,按规定报销。
票据粘贴说明:
1.小票据,如火车票、出租车发票、地铁充值发票等,请按下图所示粘贴在A4纸上;



2.大票据,如住宿费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必粘贴。在每张票据上注明培养单位、姓名、学号,沿粘贴小票据的A4纸的装订线靠左横向整理好,用回形针固定。
3.A4纸上请注明:“xx学院xx申请学术会议资助,共?张(包括大票据),合计¥?元(包括大票据金额)”即可。
4166一全球赢家信心之选培养办
2019年9月24日